2012年3月24日星期六

辩论规则

【辩论会的规则】

比赛流程:
执行主席致开场辞,简要介绍赛况、赛程和比赛规则,即进入本场比赛。
1.执行主席介绍辩题、正反双方代表队和评判团成员情况,并开始比赛。
2.双方自我介绍 (共2分钟)
先由正方进行自我介绍,再由反方进行,时间各1分钟。
3. 开篇立论 (陈词阶段) (共6分钟)
先由正方一辩进行立论,再由反方一辩立论,双方时间为3分钟。(2分30秒时短促铃铛声提醒,结束为长铃铛声。)

自由辩论规则
1.自由辩论时间总共主为8钟,每队各占4分钟。
2.自由辩论必须交替进行。当自由辩论开始时,先由正方的任何一位队员起立发言完毕后,反方的任何一位队员应立即发言,双方依次轮流发言,直到双方时间有完为止。
3.在自由辩论时间里,每位辩论队员的发言次序、次数和时间均不受限制。
4.当一队的发言时间只剩30秒时,会有铃铛声提示,当该队的发言时间用完时,用铃铛声警示,该队应立即停止发言。
5.如果一队的发言时间已用尽,另一队还有时间,则该队的一名和多名可以继续发言,直到该队的时间用完为止。
辩论员应充分利用自由辩论这段时间,简洁明了的加强自己的论点,反驳对方论点。如进行空洞无物的进攻,有意回避对方的质询,发生言语混乱,将影响到该队成绩。

评分标准
每名辩手的评分标准(25分):
1.论据内容丰富,引述资料充实、恰当。满分5分。
2.论证的逻辑性、说服力强。满分5分。
3.普通话标准,语言的表达流畅,有文采、有幽默感。满分5分。
4.机智、辩才、反驳和反应能力强。满分5分。
5.举止、表情大方、得体、风度佳。满分5分。
6.各院的宣传情况,评委情况,以及辩题采用情况。满分5分。
即:A。每名队员满分是25分,四名队员相加即100分;
B。若全体队员整体配合,则设团体协作精神100分;
所有辩论队员在比赛中必须尊重执行主席和对方辩友。参赛时可以自备卡片、小纸条,但切忌通篇宣读。

评判程序
(一)比赛结束后,评判团成员先将评分表的有关事项逐项填好,然后退场才评议、交流并裁决。
1.评委们将各队队员的单项分数相加,计算出每名队员和每个代表队的得分,同时结合双方辩手在场上的表现,评出“优秀辩手”和“获胜代表队”,并填于评分表上。
2.评判团集体推选一名评委分析赛情,并作评判发言。
3.将含有本场比赛“优秀辩手”和“获胜代表队”名单的评分表交于主持人(即执行主席)。
4.主持人(即执行主席)宣布本场比赛的“优秀辩手”和“获胜代表队”名单,宣布进入下一场比赛的代表队名单,并宣布本场比赛结束。
(二)总决赛后,评出辩论赛“最佳辩手”和优秀代表队,评判团具有最高权威,各代表队应尊重评判团的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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